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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
时间:2019年10月12日 15:48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苏发〔2018〕31号)及《中共淮安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淮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条 学校党委是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条 学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能,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第二章 党委主体责任

第四条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坚持思想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定期听取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深入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了解领导班子运转质态和整体功能发挥情况,同步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牢政治方向,加强政治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始终同党中央保持步调一致、行动统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联系点上过党日”等做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进政治生态评价工作,准确把握政治生态状况,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组织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周恩来总理家乡、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作用,加强思想教育,筑牢理想信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对课堂教育教学、宣传思想阵地、国际合作交流项目、重点人、各类社团的管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标准、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用政治标准统领干部的“选育管用”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是否”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充分运用“五突出五强化”干部选用机制,紧扣“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干部和师生员工的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正向引导,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推动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着力建设政治硬、专业硬、担当硬、自律硬的“四硬型”干部队伍。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旗帜鲜明地大抓基层,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健全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完善二级学院党组织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和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办法。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动二级党组织做到“五个到位”,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开好“书记论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和实践创新,推进“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规范党支部设置,推进党支部标准化、优质化和特色化建设。抓好支部带头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推进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建设。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

6.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具体办法》和上级相关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教风学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7.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淮阴工学院落实“两个责任”廉政谈话办法》,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8.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做好相关法规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不断完善内控机制,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党务、校务公开,推动阳光治校。有效整合资源,构建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强化源头管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法规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9.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靠前指挥、一线督办,一着不让抓好抓实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2020年前实现对全校二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学校政治生态。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

10.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的监管,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领导和支持纪委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第五条 全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渎职”的意识,主动担当,率先垂范,当好标杆,牢牢扛起抓落实的政治责任,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1.主动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主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提醒纠正,主动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2.主动担当“一岗双责”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定期研究、布置、推动、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3.严格教育管理。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带头讲党课,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4.加强督促检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5.密切联系群众。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完善信访机制,健全校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带头执行规定。深刻认识和把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带头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做到知行合一,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第三章 纪委监督责任

第六条 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向校党委汇报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对二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认真开展学校政治生态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监测预警和综合评价机制,整体把握全校政治生态,协助校党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2.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实施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问责而没问责或者问责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督促二级党组织予以纠正。

3.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严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对机关作风、师德师风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着力查处损害教育公平,侵害师生权益等问题。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推动健全相关制度,盯紧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不抓落实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等突出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4.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认真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师生员工反映强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依纪依规查处选人用人、招生录取、基建维修、物资采购、招投标、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配合校党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在管党治党、办学治校(院)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二级党组织、部门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5.深入推进标本兼治。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的监督格局,灵活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常态化、精准化、长效化。加强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案件查处等情况的分析研判,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师生员工反映强烈、案件多发的二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机制。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运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全校开展分层精准警示教育。

6.严格自身监督制约。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坚持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流程、程序开展工作,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主动坚决接受校党委、省纪委的领导和监督,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第一时间报告,实现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全过程领导。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和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七条 责任清单制度。每年年初,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具体举措、时序进度、牵头班子成员及责任部门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每季度,根据年度责任清单,把责任明晰化、项目化、具体化,向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派发主体责任季度工单。每年年底,书面向校党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实绩清单。

第八条 签字背书制度。贯彻落实《淮阴工学院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办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三述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核,签名后上报,提出明确意见。实施签字背书的责任人承担审核、把关责任,对签字背书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履责记实制度。用好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全过程记实留痕,定期开展督查。深化结果运用,把履责记实情况作为班子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政治生态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条 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采取会议述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党委全委会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由全委会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年终考核,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各部门、单位党政正职每年向纪委提交书面述责、述廉、述德报告,接受纪委委员的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纪委每年年底抽选部分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向纪委全委会作述责、述廉、述德,现场接受质询和评议,实现所有部门和单位全覆盖。校纪委以书面形式,分别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第十一条 检查考核制度。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每年由党委常委牵头,对各二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检查考核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二条 党内谈话制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师生来信来访反映强烈、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由纪委负责同志约谈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履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相关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建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切实增强党委和纪委履职的自觉性。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校党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党政办商纪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等承担。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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